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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姓男子持電擊槍被警方依違反社維法法辦。圖/左營警分局提供 分享 facebook 高雄市林姓前UBER司機,因先前違反規定遭網路管理員黃姓男子踢出網路群組致不能駕駛載客,林男糾眾深夜在左營新莊一路與新榮街口超商前找黃理論,黃以為林帶友人要對他不利,欲取玩具槍喝止對方,即遭林等人壓制並報警處理。警方查扣黃持有玩具手槍1把、空氣鋼瓶2罐、電擊棒1支,偵詢後後今天將黃依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送辦。左營分局警方獲報稱新莊一路與新榮街口有人滋事,立即調派快打及多組巡邏警網,出動優勢警力處理。警方查出,林(30歲)、黃(36歲,有公共危險、過失傷害前科 )同為UBER司機,黃為UBER網路管理員,林因先前違反規定,遭黃踢出網路群組不能載客。林與綽號小閔及小賢的朋友,在新莊一路與新榮街口超商前找黃,要把誤會講清楚。黃供稱,因看林等3人往自己走過來,一時緊張拿起玩具槍預防林等3人對他不利,但並未持槍瞄準他人。坦承沒有電擊棒許可證,供稱電擊棒以1000元在網路上購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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